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,保山市突出关键,从严管理驻村工作队员,严明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纪律,不断提高驻村工作队员履职能力,为提高脱贫攻坚质量打基础,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。
强化制度建设。严格执行《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(试行)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的通知》等,制定了《保山市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》《从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“十条要求”》等规定。用严格的制度办事管人,严格要求驻村工作队员吃住在村,严格落实签到制度、外出报备制度等,确保驻村工作队员以严实的作风投身扶贫工作,练就“最能打仗的人”。
加强队员管理。驻村扶贫工作队全面实行由市、县组织部、联席办统一管理,工作总队具体管理,乡(镇)抓日常管理,派出单位协助管理,村“两委”协调配合督促管理的五级联动管理模式。以强化人员队伍的管理,确保工作队员在岗在位在状态,督促驻村工作队和队员明确职责任务、主动担责,在脱贫攻坚战役中,锤炼能力和作风,全力以赴助力脱贫攻坚,提高精准扶贫实效。
严格落实召回。严格执行《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(试行)》,对不胜任的队员,坚决召回,督促驻村工作队员转变作风、用心履职,警醒遏制帮扶不到位、管理不严格、职责不清晰、作风不扎实等表现。2017年,共召回队员59人,其中,因工作调动、离职、辞职、健康原因召回14人,认为不适合担任的1人,测评排名未5位的44人,通过教育和组织学习,除工作调动、离职、辞职、健康原因、不适合担任的15人召回免职撤换外,其余的召回干部均通过“回炉”后重返工作岗位。(倪慧芳)